金嗓开音丸(碑林)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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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金嗓开音丸(碑林)
非处方药
声音嘶哑、急性咽炎、咽炎、急性喉炎、喉炎
金银花、连翘、玄参、板蓝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辅料为:蜂蜜。
疏风,清热,利咽开音。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急性喉炎具有上述症候者。
口服。水蜜丸60~120丸(6克~12克),一日2次。
国药准字Z61020811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金嗓开音丸
商品名称:碑林
英文名称:JinSangKaiYinWan(BeiLin)
汉语拼音:Jinsang Kaiyin Wan
【成份】金银花、连翘、玄参、板蓝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辅料为:蜂蜜。
【性状】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
【功能主治】疏风,清热,利咽开音。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急性喉炎具有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水蜜丸60~120丸(6克~12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 4.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咽喉痛、声音嘶哑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凡脾气虚大便溏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闭,防潮。
【规格】水蜜丸每10丸重1g
【包装规格】瓶。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811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0年01月04日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西安临潼商贸旅游开发区代新工业园代新路6号,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泾渭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29-82498079,82499038,83226549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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