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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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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复方鱼腥草颗粒

药品类型:

非处方药

适应症:

咽喉疼痛、疼痛、急性咽炎、咽炎、扁桃体炎

主要成分: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β-环状糊精、糖粉。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131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复方鱼腥草颗粒

        英文名称:FuFangYuXingCaoKeLi

        汉语拼音:Fufang Yuxingcao Keli

【成份】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β-环状糊精、糖粉。

【性状】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袋装6g

【包装规格】铝塑复合膜(PET/AL/PE);每盒装12袋。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131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7年07月23日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广西邦琪药业

        生产地址:2、钦州市皇马工业园,3、钦州市钦州港广西大型临海工业园,4、广西田东县东海工业集中区,1、钦州市钦北区大井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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