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连颗粒(弘康)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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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双黄连颗粒(弘康)
非处方药
咳嗽、咽痛、感冒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6个月以下小儿,一次2.0~3.0克;6个月至一岁,一次3.0~4.0克;一至三岁,一次4.0~5.0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
国药准字Z23020790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双黄连颗粒
商品名称:弘康
汉语拼音:Shuanghuanglian Keli
【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6个月以下小儿,一次2.0~3.0克;6个月至一岁,一次3.0~4.0克;一至三岁,一次4.0~5.0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袋装5克(相当于净饮片15克)
【包装规格】药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5g,每盒装10袋。
【有效期】36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90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9年07月31日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哈尔滨儿童制药厂
生产地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9号
联系电话:0451-57354654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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