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颗粒(唐龙)
别名:
保健食品
加入收藏
生产企业: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清喉咽颗粒(唐龙)
保健食品
咽喉疼痛、疼痛、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咽炎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小儿酌减。
国药准字Z62021229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清喉咽颗粒
商品名称:唐龙
英文名称:QingHouYan KeLi(TangLong)
汉语拼音:Qinghouyan Keli
【成份】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
【性状】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小儿酌减。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 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袋装18g
【包装规格】18g*9袋
【有效期】36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1229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兰州太宝制药
生产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西路85号
联系电话:0931-2867716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同类药品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