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13:25:14 来源:振东健康网
7月29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印发通知称,现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企业应在8月20日上午7点30分开始接收申报材料。
重要内容如下:
1、此次第三批药品集采共涉及56个品种。
2、各品种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1)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
(2)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
(3)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4)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3、在采购周期方面,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或2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4家及以上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三年。
4、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量只会多不会少,以“薄利”换“多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