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18日讯 10月16日,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刊登了一则药监局关于执业药师高薪难聘的留言回复。
▍执业药师短缺,药店苦不堪言
根据中国政府网信息,近期两位网友在“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提到了药店面临执业药师短缺、高薪难聘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来自上海的网民“张力”(手机尾号3918)说:尊敬的李总理您好!我是一家药店的法人。现在执业药师严重缺人,新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太严,
医药学本科毕业需要2年工作经验,大专需要3年工作经验。国家药监局今年要求药店执业药师必须在岗,但现在执业药师严重缺人,1万元一个月工资也找不到人,只能从别的药店挖人。如果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大部分药店只能关门停业了,投资人的损失太大了!希望药监局按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政策,另外,考虑放宽报考执业药师的工作经验年限,增加培养新执业药师的人数,这样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来自河北的网民“妞妞”(手机尾号4522)说:截至2018年,全国执业药师才通过103万人。这些通过的人里,很多都是有固定工作、不能从事执业药师的人,实际注册的还不到一半。全国的药店要求每个门店不低于2名执业药师,即使药店出再高的价格,也聘不到执业药师,而执业药师又不可以多点执业。这些实际问题,都是相互矛盾的。建议制定一个过渡期,对单体药店实行执业药师共享制度。另外也可以考虑针对那些已经参加了三四次考试而未通过的老考生,如果四科总成绩能达标,而有单科未达标、差的也不是很多分数的考生,也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这样也可以缓解一部分供需压力。
为什么很多药店,都在抱怨执业药师短缺、高薪难聘?或许以下数据能解释这个问题。
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已经达到103万。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05915人,环比增加2760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6人。注册于药品零售
企业的执业药师455814人,占注册总数的90.1%。
从这些数据上看,我国执业药师已经拥有了庞大的队伍,通过人数超百万。但是,注册在零售
药店的执业药师是远远不够的。
国家药监局5月9日发布的《2018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0.8万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5671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5.5万家;零售药店23.4万家。也就是说,全国零售药店总数为48.9万家。但是,注册于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只有43.9万人,这是完全不对等的。
而且,还有很多执业药师是注册在大型连锁药店,一家药店甚至注册了好几个执业药师,对于那些单体药店来说,寻找全职的执业药师就更加困难了。
▍国家药监局,给出回复了
关于上述网友提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分别对网友提到的“放宽工作年限”“放宽成绩考核”“地区差异化配备”等建议给出了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建议放宽考生工作年限
执业药师是药品质量的把关者,是药学服务的专业力量,优质的执业药师队伍是指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2019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修订印发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药监人〔2019〕12号),将执业药师学历准入门槛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从事药学岗位的工作年限。
新制度突出了对执业药师专业性和岗位实践的要求,是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素质的政策保障。具有丰富药学工作经验的执业药师,上岗即能指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并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若仅为增加执业药师人数,一味放宽考生的药学岗位工作年限,将导致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缺乏独立执业能力,将加剧执业药师不好用、不真用的问题。
二、关于建议对单科未全部达标而总成绩达标考生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历年全国通过率、难度系数等指标继续稳定保持在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平均水平。为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素质,加强队伍专业性,突出岗位实践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直坚持“以用定考”原则,近年来考试内容更加强调综合分析能力的考核。如启用对单科未全部达标而总成绩达标考生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将导致知识面不全面的药师上岗,对公众用药安全将造成影响。
三、关于建议调整执业药师配备政策
近年来,我国零售药店数量增长较快,部分零售药店经营状况差、利润低,注册执业药师数量与零售药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及西部偏远地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不到位的现象相对突出一些。另外,由于有关政策限制,绝大部分零售药店处方来源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业药师专业能力的发挥,公众对执业药师认可度较低。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强化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管,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二是研究完善执业药师管理和配备使用政策。一方面确定“三区三州”单独划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限制执业区域政策;另一方面,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
三是加强执业药师能力培养,提升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整体水平与职业责任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执业药师认可度,提升执业药师自身荣誉感。
从国家药监局的答复我们可以发现,作为药店必须配备的一员,执业药师应该是药学服务的践行者,
药品质量的监督者,医生处方的审核者,正确用药的指导者,对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有效用药尤为重要。如果仅仅因为目前的短缺不够用,而放宽了应有的标准,显然不符合市场的要求,也违背的政策的初衷。
对地区差异化配备问题的解决办法,不仅是国家药监局正在探索,很多省份对执业药师的在岗要求也开始探索差异化要求。
日前,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明确为进一步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经营处方药、甲类
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的精神,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陕西的要求,对于一些乡、村地区开零售药店,不需要配备执业药师,只需要药师以上职称(初级药师,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小药师)就可以了,这将极大的缓解了偏远地区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我们期待,在各方的努力下,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目前面临的问题都能够各个击破,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