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桑菊颗粒
别名: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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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夏桑菊颗粒
保健食品
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口腔溃疡
枯草、野菊花、桑叶、甘露醇、阿司帕坦
清热解毒,清肝明目,缓解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口腔溃疡
口服,一次3~6g,一日3次
桂卫食证字(2008)第451223-000071号
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商品名称:夏桑菊颗粒
拼音全码:XiaSangJuKeLi
【主要成份】枯草、野菊花、桑叶、甘露醇、阿司帕坦。
【功能】清热解毒,清肝明目,缓解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口腔溃疡。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至深褐色的颗粒;味甜而甘。
【规格型号】10g*20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6g,一日3次。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有 效 期】18个月
【批准文号】桂卫食证字(2008)第451223-000071号
【生产企业】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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