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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
别名: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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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宁波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
医疗器械
产品由湿化瓶瓶体、湿化瓶瓶盖、空气过滤器、氧气输入接口、湿化液灌注口、吸氧开关阀(即逆止阀)、吸氧接口、氧气湿化管、湿化液、最低水位线、保护套及吸氧管组成。
供医疗单位为病人吸氧时湿化及传输氧气。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560689号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
汉语拼音:YiCiXingShiYongYiTiShiXiYangGuan
【成份】产品由湿化瓶瓶体、湿化瓶瓶盖、空气过滤器、氧气输入接口、湿化液灌注口、吸氧开关阀(即逆止阀)、吸氧接口、氧气湿化管、湿化液、最低水位线、保护套及吸氧管组成;产品由医用级ABS、PP、PVC、HDPE、医用硅胶及纯化水材料经注塑装配而成。纯化水应符合2010版《中国药典》的要求;湿化瓶的容量应大于100ml;湿化瓶的各连接部分应密封,在工作压力下,不得泄漏;在空气压力为0.2MPa时,最小输出流量应达到1L/min;湿化瓶在承受0.4MPa的压力,持续1min后,瓶体不应有破裂和松动的现象。在氧气输入接口端输入0.10MPa的压力时,吸氧开关阀应自动开启,并能保证气体的正常流通;在吸氧端口输入0.10MPa的压力时,应能完全阻隔气体的流通。吸氧管应能承受15N的静拉力,持续15S,各连接处不得有松动、脱落现象。吸氧管内输入50kPa的气压持续10S,应无气体泄漏现象。产品的生物性能和化学性能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吸氧管和湿化液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应症】供医疗单位为病人吸氧时湿化及传输氧气。
【规格】TY-SHP-11、TY-SHP-12、TY-SHP-21、TY-SHP-22、TY-SHP-31、TY-SHP-32。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560689号
【生产厂家】企业名称:宁波天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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