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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卢隆平牌)
医疗器械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国药准字Z19990015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原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麝珠明目滴眼液
商品名称:麝珠明目滴眼液(卢隆平牌)
英文名称:SheZhuMingMueyedrops
拼音全码:XieZhuMingMuDiYanYe(LuLongPingPaiYanYao)
【主要成份】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性状】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规格型号】0.3g*5ml
【用法用量】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其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包装】5毫升/支
【有效期】24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15
【生产企业】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原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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