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08:22:00 来源:振东健康网
国卫办规划函〔2021〕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属(管)医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持续巩固拓展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水平,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攻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眼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统计改革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挖掘和盘活现有卫生健康统计资源,征集并遴选一批骨干单位揭榜攻关,着力突破卫生健康统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孵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实践做法,以统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揭榜方向
(一)健全完善新时代卫生健康统计指标体系。主要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满足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任务特别是其监测分析、考核评价工作的数据需要,与时俱进科学设置反映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构建更加科学规范、动态完善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推动统计工作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
(二)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主要是着眼全方位提升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通过细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制订完善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探索构建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程可追溯机制、弘扬以质量为核心的统计文化等举措,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竭力减轻基层一线统计工作负担。主要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基层反映的有关统计数据多头采集、重复上报等问题,在依法统计前提下统筹解决业务工作临时用数需求,积极推动直接将行政记录和业务信息数据转化为统计资料,加大统计数据联通共享力度,探索逐步构建“一项统计调查制度、一套统计标准、一个统计软件(系统)”等模式,多措并举为基层减负。
(四)加速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主要是积极运用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高新信息技术,加快转变统计方式方法,创新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开发、展示方式,加快实现数据统计由传统的手工填报、逐级汇总、定期提交,转变为自动抓取、平台交换、实时推送,提升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分类分级实现统计数据安全防护和开放共享。主要是在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前提下,通过完善卫生健康统计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健全卫生健康统计数据信息资源目录、对卫生健康统计数据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研究建立部门内外卫生健康统计数据共享机制等,提升统计数据全流程安全保障能力,探索分层推进统计数据资源开放查询和共享应用,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发应用有关统计数据资源。
(六)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分析的辅助决策作用。主要是探索建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等第三方“智库”的合作机制,对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通过定期提供高质量数据分析报告、建设数据管理驾驶舱、创新数据可视化展示方式、搭建资源调度管理平台、构建大数据知识图谱等,盘活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资源价值,为管理决策和监管服务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七)最大限度激发盘活统计队伍力量。主要是针对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统计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够稳定等实际,努力创造有利条件,勇于创新体制机制,在加大投入、盘活资源、健全机构、抓好培训、注重激励、加强考核等方面下功夫,打造高素质统计工作团队,以优质高效的业务支撑提升统计工作影响力,营造重统计、抓统计、用统计的浓厚氛围。
(八)其他统计工作创新攻关方向。主要包括充分挖掘互联网搜索、网络舆情等卫生健康类数据资源,为管理决策提供辅助参考;优化健康预期寿命、预期寿命测算以及健康服务业、健康产业核算体系方法及工作机制;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人口监测体系;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以及注重发挥民间统计调查在服务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中的作用等。
三、步骤安排
(一)征集具体揭榜任务。围绕以上8类揭榜方向,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聚焦当前阶段需要优先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提出具体揭榜任务,并填报《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任务征集表》(见附件1)。
(二)集中发榜。在广泛征集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委认真组织研究确定具体揭榜任务清单,及时予以集中发布,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三)申请揭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等单个单位,或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均可申请成为揭榜主体(每个单位参与的揭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3项)。鼓励联合申请,由1家单位牵头,协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申请揭榜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攻关能力,对申请揭榜的任务有成熟解决方案及一定工作基础,能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并按要求填报《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单位报名表》(见附件2)及《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单位申报材料》(见附件3)。
(四)遴选揭榜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和现场评估,综合考虑各申请单位的基础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揭榜单位名单(每项揭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4家揭榜单位)。
(五)攻关实施。揭榜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攻关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期间,我委持续跟踪揭榜单位创新及应用进展,适时组织行业专家对揭榜任务攻关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不断优化揭榜任务实施路径。
(六)发布揭榜成果。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可申请验收评估。我委将基于揭榜任务和预期目标,组织行业专家对有关单位攻关成果进行评估,适时公布验收结果,择优发布攻关成功单位(每项揭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2家单位),在全行业对攻关成果进行通报,并采取多种举措给予重点宣传、推广和支持。
四、有关事宜
(一)揭榜攻关活动由我委规划司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实施。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委属管医院)参加揭榜攻关活动,做好具体揭榜任务征集和揭榜单位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等工作;其他单位按要求自行完成各项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7日前,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揭榜任务征集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tjxxzxdcc@nhc.gov.cn。我委拟于9月底前集中发榜。
(二)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相关配套资金、项目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为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创造良好环境。揭榜攻关成功后,鼓励规范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创新项目成果转化。
(三)我委将根据首轮揭榜攻关活动组织实施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今后视情继续分期分批开展揭榜攻关活动,持续提升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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