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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胶囊(倍特)
别名: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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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倍特)
处方药
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口腔溃疡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国药准字H51023593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倍特)
商品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汉语拼音:jiaxiaozuofenbufenjiaonang
【规格型号】48s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特殊人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需监测血药浓度并注意肾脏毒性。
【不良反应】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甲硝唑芬布芬胶囊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注意事项】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用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11、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禁忌】1、对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包装单位】盒
【适用人群】不限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药品类型】西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93
【有效期】24月
【生产企业】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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