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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珍珠口疮颗粒(美大康)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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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美大康)
非处方药
口疮、口干、口臭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每次1袋,开水100ml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国药准字Z20010031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复方珍珠口疮颗粒(美大康)
商品名称: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汉语拼音:fufangzhenzhukouchuangkeli
【主要成份】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
【性状】本品为棕色颗粒,味微苦、涩而后甘。
【功能主治】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用法用量】每次1袋,开水100ml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特殊人群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年患者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不良反应】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贫血者慎用。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尚不明确。
【包装单位】盒
【适用人群】不限
【贮藏】密闭,防潮
【规格型号】10g*6袋
【有效期】24月
【药品类型】中成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31
【生产企业】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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