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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盘龙云海)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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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灵丹草颗粒(盘龙云海)
非处方药
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
臭灵丹草。辅料为蔗糖、乳糖、糊精。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开水冲服,一次3~6克(1~2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国药准字Z53021634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灵丹草颗粒(盘龙云海)
商品名称:灵丹草颗粒
汉语拼音:lingdancaokeli
【主要成份】臭灵丹草。辅料为蔗糖、乳糖、糊精。
【性状】本品为棕色至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而苦涩。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1~2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糖尿病患者禁服。
【包装单位】盒
【贮藏】密封,置干燥处。
【规格型号】3g*9袋
【药品类型】中成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34
【有效期】24月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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