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8:47:01 来源:振东健康网
国卫办医函〔202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我委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牵头对《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
d91891886fd5a1b4b6ccf282e1f9e225.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