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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胶囊(利君沙)
别名: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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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琥乙红霉素胶囊(利君沙)
处方药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等。
详情见说明书
国药准字H20000384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琥乙红霉素胶囊(利君沙)
商品名称:琥乙红霉素胶囊
汉语拼音:huyihongmeisujiaonang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功能主治】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不良反应】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br>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项】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禁忌】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适用人群】不限
【特殊人群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且本品可透过胎盘,故孕妇慎用。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贮藏】密封,干燥处保存
【规格型号】0.25g*12s
【药品类型】西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384
【有效期】24月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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