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灯盏花素
别名: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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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注射用灯盏花素
处方药
绞痛、中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灯盏花素,辅料为甘露醇。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详情见说明书。
国药准字Z2005390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注射用灯盏花素
汉语拼音:Zhusheyong Dengzhanhuasu
【成份】灯盏花素,辅料为甘露醇。
【性状】本品为黄色的疏松块状物。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一次5~10毫克,一日2次。临用前,用2毫升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静脉注射一次10~20毫克,一日1次。用250毫升生理盐水或500毫升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不良反应】使用本品偶见全身发痒,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若出现以上情况,请即刻停药并对症处理,症状即可消失。
【禁忌】出血性疾病和脑溢血出血期禁用。
【注意事项】1、如玻璃瓶出现破裂、铝盖外翻,请勿使用。2、与其它药物混合用时,必须先用【用法用量】项下指定的溶剂溶解后再与其它药物混合,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时请勿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如硫酸庆大霉素)反应产生沉淀,稀释本品所用的注射器、针头应避免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接触。2、本品与pH值偏低的溶液使用时,可使有效成份析出,故不得与pH值低于4.2的输液或药物合用。
【贮藏】遮光,密封。
【规格】25mg。
【包装规格】25mg。
【有效期】36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907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