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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炎颗粒(丽珠)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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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口炎颗粒(丽珠)

药品类型:

非处方药

适应症:

用于胃火上炎所致的口舌生疮,牙龈肿痛。

主要成分:

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辅料为糊精、环拉酸钠。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341

生产企业: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口炎颗粒(丽珠)

【通用名称】口炎颗粒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胃火上炎所致的口舌生疮,牙龈肿痛。

【主要成份】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辅料为糊精、环拉酸钠。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有可能出现胃肠不适、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适用人群】胃火上炎所致的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遵医嘱。

【老年患者用药】遵医嘱。

【包装单位】盒

【规格型号】3g*12袋

【生产企业】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国药准字Z20025341

【有 效 期】30 月

【贮 藏】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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