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炎颗粒(丽珠)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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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口炎颗粒(丽珠)
非处方药
用于胃火上炎所致的口舌生疮,牙龈肿痛。
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辅料为糊精、环拉酸钠。
清热解毒。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国药准字Z20025341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口炎颗粒(丽珠)
【通用名称】口炎颗粒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胃火上炎所致的口舌生疮,牙龈肿痛。
【主要成份】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辅料为糊精、环拉酸钠。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有可能出现胃肠不适、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适用人群】胃火上炎所致的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遵医嘱。
【老年患者用药】遵医嘱。
【包装单位】盒
【规格型号】3g*12袋
【生产企业】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国药准字Z20025341
【有 效 期】30 月
【贮 藏】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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