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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别名: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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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售价: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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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药品类型:

处方药

适应症: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功能主治: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591

生产企业: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正药)

【通用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不良反应】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祭、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酗微升等较少见。

【注意事项】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复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忠者可出现腹部痉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消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厌氧函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禁 忌】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思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宭忠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适用人群】成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需监测血药浓度并注意肾脏毒性。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规格型号】24粒

【生产企业】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国药准字H32025591

【有 效 期】24 月

【贮 藏】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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