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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缓释胶囊(申洛)
处方药
肺炎、痢疾、扁桃体炎、喉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盂肾炎、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中耳炎、鼻窦炎、骨膜炎、骨髓炎、泪囊炎、毛囊炎。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的轻、中度感染。
详情见说明书。
国药准字H20020240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头孢克洛缓释胶囊
商品名称:申洛
英文名称:Cefaclor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汉语拼音:Toubaokeluo Huanshijiaonang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年人常用剂量为一次375mg(一次1片),一日2次,重症患者剂量加倍。
【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2、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3、伪膜性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4、皮肤、粘膜、炎症、眼症候群(ster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Lyell症候群):应立即停药并作处理。
【禁忌】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2、对于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不减用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应降低用量。3、长期应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4、青霉素系列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慎用;本人、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5、临床检验值有时会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有时会出现尿糖假阳性。
【特殊人群用药】儿童注意事项:尚不明确。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慎用。老人注意事项: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 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他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
【贮藏】密封,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规格】0.1875g
【包装规格】0.1875g*12粒 。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240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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