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54:59 来源:振东健康网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其中分档标准如下:
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分担80%;
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
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
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
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详见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13/content_53134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