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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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感冒咳嗽颗粒
非处方药
头痛、咳嗽、感冒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国药准字Z22025226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感冒咳嗽颗粒
英文名称:GanMaoKeSuKeLi
汉语拼音:Ganmao Kesou Chongji
【成份】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无标注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袋重10克(相当于原药材8.2克)
【包装规格】10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5226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康福药业
生产地址:四平经济开发区3766号
联系电话:0434-3599111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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