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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灵颗粒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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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清热灵颗粒

药品类型:

非处方药

适应症:

感冒

主要成分:

黄芩,连翘,大青叶,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糖。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5克,一岁至六岁一次10克,一日3次;七岁以上一次15克,一日3~4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081

生产企业: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清热灵颗粒

        英文名称:QingReLingKeLi

        汉语拼音:Qing Re Ling Ke Li

【成份】黄芩,连翘,大青叶,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糖。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用开水冲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5克,一岁至六岁一次10克,一日3次;七岁以上一次15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偶见胃部不适现象。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本品具有较强的抑菌、抗菌、抗病毒作用,对上呼吸道细菌、病毒感染后引起的“感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及”流行性腮腺炎等有良好的治疗作用。

【贮藏】密封,遮光。

【规格】每袋装5g(无蔗糖)

【包装规格】5克*6袋(无糖型)/盒。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081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0年09月19日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正大青春宝药业

        生产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1号

        联系电话:0571-85121024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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