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地黄丸(宝龙)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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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明目地黄丸(宝龙)
非处方药
肾阴虚、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流泪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煆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国药准字Z34020536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明目地黄丸
商品名称:宝龙
英文名称:MingMuDiHuangWan(BaoLong)
汉语拼音:Mingmu Dihuang Wan
【成份】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煆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性状】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包装规格】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克
【有效期】60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536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0年10月01日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庆市开发区迎宾路335号
联系电话:0556-5028501/5028502;021-31198900(总机)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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