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颗粒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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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小柴胡颗粒
非处方药
口苦
柴胡,姜半夏,黄芩,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蔗糖.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国药准字Z10983057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小柴胡颗粒
英文名称:XiaoChaiHuKeLi
汉语拼音:XiaochaihuKeli
【成份】柴胡,姜半夏,黄芩,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蔗糖.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孕妇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袋装10g
【包装规格】10g*10袋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57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关山二路18号
联系电话:027-87514418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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