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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味溪黄草颗粒(青云山)
别名: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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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十味溪黄草颗粒(青云山)
处方药
清热利湿,健脾消滞。
溪黄草、余甘子、白花蛇舌草、茵陈、白术、茯苓、布渣叶、谷芽、麦芽、柴胡
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国药准字B20020468
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十味溪黄草颗粒
商品名称:青云山
英文名称:ShiWeiXiHuangCaoKeLi(QingYunShan)
汉语拼音:Shiwei Xihuangcao Keli
【成份】溪黄草、余甘子、白花蛇舌草、茵陈、白术、茯苓、布渣叶、谷芽、麦芽、柴胡
【性状】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功能主治】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长期连续服用,可能产生胃寒、苔厚。
【禁忌】气血阴阳亏虚之体与孕妇慎用。
【注意事项】1.本品应按照指定的服用方法及剂量使用; 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急性黄疸型肝炎属阴黄者用此药时须随证配伍温化寒湿之品。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10-30℃)。
【规格】每袋装10克或4克
【包装规格】盒。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468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广东青云山药业
生产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环城北路369号
联系电话:0751-2872893,2877428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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