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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联邦倍康)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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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硝酸咪康唑乳膏(联邦倍康)
非处方药
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口角炎、足癣、继发感染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国药准字H19994059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商品名称:联邦倍康
英文名称:Miconazole Nitrate Cream
汉语拼音:Xiaosuan Mikangzuo Rugao
【成份】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适应症】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法用量】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不良反应】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人群用药】儿童注意事项: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1.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 2.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老人注意事项:对肝功能出现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球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氏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贮藏】密封保存。
【规格】2%。
【包装规格】复合铝管包装,每支15克,每小盒1支。
【有效期】60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4059。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企业简称:珠海联邦制药中山。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联系电话:0760) 86655816 0760) 86655310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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