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康灵颗粒(葵花)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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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胃康灵颗粒(葵花)
非处方药
瘀血、疼痛、嗳气、泛酸、溃疡、慢性胃炎、胃炎、十二指肠溃疡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急、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
国药准字Z20090010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胃康灵颗粒
商品名称:葵花
英文名称:Wei Kang Ling Ke Li(Kui Hua)
汉语拼音:Wei Kang Ling Ke Li
【成份】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急、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袋装4克
【包装规格】聚酯/镀铝聚酯/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4g,每盒装10袋。
【有效期】36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010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黑龙江葵花药业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
联系电话:800-8986208、0451-82367104、0451-55807901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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