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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金银花颗粒(花城)
别名: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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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药品信息仅供参考,用药谨遵医嘱
- 基本信息
- 详细说明书
复方金银花颗粒(花城)
非处方药
目痛、牙痛、风热感冒、感冒、喉痹
金银花、连翘、黄芩。辅料为蔗糖。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1~2包),一日2~3次。
国药准字Z44020128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复方金银花颗粒
商品名称:花城
英文名称:FuFangJinYinHuaKeLi(HuaCheng)
汉语拼音:Fufang Jinyinhua Keli
【成份】金银花、连翘、黄芩。辅料为蔗糖。
【性状】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1~2包),一日2~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规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总药材3.5克)
【包装规格】药用复合膜包装,每盒装10包。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128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7年05月23日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企业简称: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生产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除K1栋)
联系电话:020-87480899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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