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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抗鼻腔过敏凝胶(金力康)
医疗器械
由阳离子瓜尔胶、二甲硅油、海带多糖、甘油、丙二醇、依地酸二钠、聚山梨醇80、PEG100硬脂酸酯、香精、抑菌剂及纯化水组成。
用于过敏性鼻炎患者、过敏性哮喘患者,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颗粒性过敏物质进入鼻腔,缓解因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引发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鼻痒等相关症状。
青械注准20202140011
青海奇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医用抗鼻腔过敏凝胶(金力康)
商品名称:医用抗鼻腔过敏凝胶(金力康)
汉语拼音:yiyongkangbiqiangguominningjiao
【主要材料】由阳离子瓜尔胶、二甲硅油、海带多糖、甘油、丙二醇、依地酸二钠、聚山梨醇80、PEG100硬脂酸酯、香精、抑菌剂及纯化水组成。
【产品作用】用于过敏性鼻炎患者、过敏性哮喘患者,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颗粒性过敏物质进入鼻腔,缓解因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引发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鼻痒等相关症状。
【使用方法】取适量凝胶,用棉签涂于鼻孔周围及鼻腔内粘膜。使用不受地点或时间的限制,每日3-5次,或者在需要时随时使用。
【注意事项】1、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鼻部皮肤溃破、急性化脓性鼻窦炎者禁用;2、本品为外用勿食,从鼻腔少量流入口腔不会产生不良反应;3、避免接触眼睛;4、请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如有刺激等现象,请以清水冲洗,并停止使用;6、产品开启使用于应拧紧旋盖保持密封,并于三个月内使用完成。三个月未使用完成,使用前观察色泽有无变化,如有变化,禁止使用;
【贮藏】常温
【包装单位】盒
【规格型号】30g(内赠棉签)
【批准文号】青械注准20202140011
【有效期】36月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青海奇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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