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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黄瑞香注射液(国药准字Z1402101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10:53:54 来源:振东健康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黄瑞香注射液(国药准字Z1402101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

    山西康意制药有限公司主动申请取消旗下黄瑞香注射液(每支2ml,国药准字Z14021011)批号。
    9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决定注销黄瑞香注射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1、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对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从事养老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2018年9月20日)起执行。

    详见链接: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30393.html


    本文内容由振东健康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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