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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3号(农业水利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0:38:04 来源:振东健康网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3号(农业水利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一)关于尽快推出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1、加强规划引导。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先后编制印发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等规划文件,加强中医药领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适宜地区建设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化加工一体化基地,提升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水平。

    2、推进产业扶贫行动。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我部等5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及832个贫困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编制完成《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组织中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定制药园”,建立原料药材供应基地,带动贫困户通过发展中药材获得稳定收益。

    3、开展替代化肥示范。2017年,我部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10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据初步统计,示范县(市)项目区化肥用量减少2.4万吨(折纯),减幅18%,核心产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二)关于创新业态融合、培育经营主体

    1、推进药旅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原国家旅游局签订《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合作协议》,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一批15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72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2、构建利益联结机制。2012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8.87亿元,扶持道地中药材种养基地和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药企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规模化生产模式,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保障原料供应。

    3、助力精准扶贫。将贫困地区的中药材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关联,提升了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效益,对脱贫攻坚起到了支撑作用。


    (三)关于建设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1、加强种子种苗管理。积极推动《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纳入《种子法》体系,确保中药材种子种苗来源稳定、质量有保证。建立种子种苗标准,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生产和流通,促进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规范化发展。

    2、加强规划引导。按照《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要求,我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正在编制《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引导各地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3、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个省(区、市)建设了28个繁育基地,对120种中药材种子种苗进行繁育生产,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收集种子种苗1.2万多份,建设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31个。


    (四)关于建立技术及培训体系

    1、强化质量管理。从2002年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2015年启动GAP修订工作,对中药材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管理,确保中药材种植、采集、加工管理等方面有据可依、有效监管。

    2、支持科研创新。我部会同财政部,在“十三五”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新增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设立中药材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60万元,支持专家在品种选育、栽培和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和示范推广。

    3、强化指导服务。成立农业农村部中药材专家指导组,及时制定发布专家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深入产区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提高中药材生产效益。

    (五)关于鼓励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撑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1、建设国家级专业市场。我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国家级长白山(万良)人参市场,打造价格形成、产业信息、物流集散、科技交流、会展贸易“五大中心”,完善与生产布局相适应的国家级产销平台。

    2、建设流通追溯体系。2012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18个中药材主产销地建立追溯体系。初步建成覆盖中药材产地、经营企业、专业市场等主体以及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饮品使用等6个环节的追溯体系。截至目前,中药材追溯中央平台已对接企业1696家,基本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3、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1—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中药工业百强企业牵头,在道地产区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材生产技术、信息、供应保障平台。7年来共扶持了约220个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14个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六)关于建立中医药农业的文化体系

    1、开展特优区建设。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发改农经〔2017〕1805号),提出将重点创建道地药材特优区,推动区域化、规范化、生态化生产,规范栽培和加工,推进原产地认证,建设现代生产物流体系。

    2、加大文化传播力度。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已传播到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设了10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10所中医孔子学院,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

    详见链接:

    http://news.sina.com.cn/o/2018-09-21/doc-ihkhfqnt46044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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