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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进口药品通关单》等7种监管证件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7:14:58 来源:振东健康网

    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进口药品通关单》等7种监管证件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实施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起(2018.10.29起)


    (一)联网核查证件目录:

    1、麻精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包括麻醉药品进口准许、麻醉药品出口准许、精神药物进口准许、精神药物出口准许);

    2、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4、《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实施范围:全国范围 


    (二)联网核查试点项目:

    试点海关:杭州、青岛海关

    核查证件:《进口药品通关单》

    《药品进口准许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药品出口准许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核查内容: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


    (三)核查流程

     

    【注】1.联网核查实施前已签发的证件,企业可凭纸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2.企业可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证件电子数据传输状态。

    详见链接:

    http://shenyang.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2064608/index.html


    本文内容由振东健康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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