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8日 16:47:27 来源:振东健康网
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方案围绕区域重点疾病,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减少患者异地就医。具体内容如下:
1、工作目标:
2、遴选标准
(1)符合《“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
(2)符合神经、呼吸、妇产、创伤、心血管、肿瘤、老年、骨科、口腔、精神和传染病专业类别相关设置标准;
(3)优先考虑专科特色突出、综合实力强的综合医院,区域内有2家以上适宜医院的可以考虑共同建设,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3、遴选程序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遴选细则→制定相应类别国家级中心的建设方案→审核申报医院,出具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复核→现场复核(如有必要)→业内评议→设置相应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通过建立双中心,实现:
到2020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主要疾病省外异地就诊比例显著降低。
详见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3g/201901/61d085b2b75b47cf92da475317fa47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