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7:04:02 来源:振东健康网
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提出高度重视“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等6条工作要求,其中:
(一)依法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方面
1、抓紧制定“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有关部门规章,规章制定前,按现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2、尽快明确“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职责部门,及时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人员培训;
(二)对“三品一械”广告提出了严格要求
1、真实、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对公众造成误导。
2、“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
3、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4、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三品一械”广告。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及时公示,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抽查,对日常监管、广告抽查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的未经审查发布、不按审查内容发布或发布虚假违法“三品一械”广告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已经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处置迅速纠正;对争议较大的广告,提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复审。
(四)规范“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
1、通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系统开展审查;
2、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文书、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和审查专用章。(文书样本见附件1、2),
3、根据“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职责调整情况,刻制新的广告审查专用章,在原有印章样式的基础上,调整审查部门名称。
4、“三品一械”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调整为:“X药/械/健/特食广审(视/声/文)第0000000000号”,各部分含义与原广告批准文号含义一致。
(五)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
落实异地发布药品广告备案方式调整、压缩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时间、推广网上办理、简化证明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
要进一步全面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精简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逐步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为广告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详见链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bgt/201901/t20190102_279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