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6:12:07 来源:振东健康网
1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为掌握我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国家卫健委组织国家癌症中心开发了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决定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通知》,监测医院范围为全国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监测主要内容包括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住院、诊断、治疗、检查检验、随访等相关数据,抗肿瘤药物采购和使用清单数据等,共计19张监测表,分阶段上报数据,自2019年2月10日起,每月10—20日完成上个月的数据上报。2013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的数据按年上报,对于2018年1月之后的数据按月上报,具体要求:
(1)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抗肿瘤药物采购清单、使用清单(监测表1—2)上报工作。
(2)2019年1月16日—2月14日,完成其他数据(监测表3—19)上报工作。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加强监测工作管理,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我委将组织国家癌症中心对上报数据开展质量控制和核查,并定期将相关数据分析结果反馈填报单位。
详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