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8日 17:29:43 来源:振东健康网
11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在社会办医、医务人员执业注册等方面,都做了大力度放开。
重点有以下几点:
1、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可多专业注册,全国实行
《通知》提到,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3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2、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间压缩至20日
《通知》要求进一步理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内部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3、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再提交验资证明
全面清理各类审批材料和证明事项,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再提交验资证明。
加快不同业务信息系统间的融合对接,推广通过在线获取的方式核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备案回执、医疗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避免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4、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完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逐步实现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
详见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8-11/18/content_53406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