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属人员认为,只要精神疾病病发症状消失了,就代表着患者疾病已经治愈,可以停止服药了。并不是小编夸大其词,这样做的最终后果是精神疾病病发症状的反复出现。那么精神疾病病发症状的治疗,怎么样才算是治愈呢?今天就由振东健康网一起和您了解一下!
一、精神疾病的3大痊愈标准
1、临床病发症状完全消失:对于精神疾病病发症状患者的治疗问题上,其疾病的完全治愈情况首先决定于精神疾病病发症状的完全消失,以及伴随性的躯体症状表现的完全消除。
2、社会功能恢复良好:患者精神疾病病发症状的完全消除,就意味着病人自身能够实现,像精神疾病出现前一样正常地生活、工作和处理个人人际关系,以及其他人际交谈等社会功能恢复效果较好。
3、精神疾病的复发性弱:对于精神疾病病发症状完全治愈问题上,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判断标准,那就是疾病病状的反复性特征不再出现。
二、精神疾病患者,怎么能更好达到痊愈标准?
想要更为有效的实现对精神疾病病发症状的治愈,病人每天必须要做的除了坚持药物依从性,还需要注意做到以下的三种问题:
1、重视社会功能的恢复:上述的是三项精神疾病完全治愈的标准中也有论述,患者想要实现精神疾病病发症状的治疗彻底结束,一定要注意的是自我社会功能的逐步恢复。例如:加强对外部交流能力的锻炼,以及处理问题的协调能力增强等。大部分的精神疾病患者难以治愈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外部症状表现消除后,社会功能为得到恢复造成了病人生活会面临婚姻不和谐、亲子关系不良、长期待业、生存质量下降等问题。降低患者心理幸福感的同时,还会增加对精神疾病病发症状再次产生的风险。
2、重视残留症状的治疗:患者在经历精神疾病病发的急性治疗期后,大概率会出现记忆力降低,情绪容易产生焦虑、消极和自卑表现,睡眠质量逐渐下降等,这些后续的精神疾病病发的残留症状,会进一步影响到后续患者的恢复情况。
3、重视定期复查:定期检查这一项往往是大部分人会忽视的一点,尤其是当精神疾病病发患者的症状表现已经趋于稳定的情况下。精神疾病由于其疾病病发的易复发特性,导致相当多的患者和病人家属,对于精神疾病的复发表现不是很了解。定期复查的方式,有助于主治医师全面了解到患者病情的变化,了解他们心理观念上的变化,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避免病情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