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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性肿瘤患者能否接种新冠疫苗的专家建议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21:07 来源:振东健康网

    恶性肿瘤患者能否接种新冠疫苗的专家建议

    截至2022年4月29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全球累计确诊人数已经超过 5.10 亿,累计死亡人数超过 623 万例。中国累计确诊人数已经超过 64.7 万,累计死亡病例 1.5 万例。新型冠状病毒尤其是目前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具有传播快,控制难,危害大的特点,给我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同时,癌症患者因自身及治疗原因,可能处于免疫抑制状态,所以比普通人群更容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20 年初监测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 1590 例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例中,有肿瘤病史的患者占 1%,高于中国人口总数的 0.29%,提示肿瘤患者较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肿瘤患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是一个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近日,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卢洪洲教授作为通讯作者组织撰写的《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疫苗接种的专家建议》发布。

    该建议全面依据恶性肿瘤患者肿瘤种类、抗癌治疗方案和阶段以及病情进展情况等复杂因素,详细提出肿瘤患者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议,以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有效保护恶性肿瘤患者,降低其因新冠所致的感染率、重症率、死亡率。

    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的最新综合建议

    考虑到肿瘤发生机制和发展变化错综复杂,恶性肿瘤的治疗方法和治疗阶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肿瘤患者能否接种疫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因“病种”、 “治疗阶段”、“治疗方案”而定。 

    推荐等级:

    A=强;B=中等;C=可选。

    证据等级:

    I

    一项或多项无重大限制的随机试验;

    IIa

    其他随机试验或随机试验的亚组分析;

    IIb

    非随机试验或观察性队列研究;

    III

    专家意见

    一、考虑到新冠病毒疫苗在整体人群的有效性以及癌症患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增加,建议新冠病毒疫苗适用于活动性癌症患者或接受癌症治疗的患者(AIII)。

    二、正在接受积极癌症治疗(包括实体癌和血液系统肿瘤)的患者可能对目前的两剂疫苗系列反应不佳。建议为这些患者接种第3剂mRNA疫苗。

    接种第3剂COVID-19疫苗的时间:建议在完成第2剂辉瑞或Moderna疫苗至少4周后接种第3剂;

    年龄:“加强针”的年龄限制为接种辉瑞疫苗至少12岁以上,接种Moderna疫苗为18岁以上;

    剂型:建议第3剂和之前两剂为同一款疫苗,倘若无法获知之前接种的疫苗类型,则选择任何一mRNA疫苗(BIIb)。

    三、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推荐方案

    1. 建议已经获得两针次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的恶性肿瘤患者应在4周后进行第三针同样剂量mRNA疫苗接种。 

    (1)实体恶性肿瘤患者:接受癌症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1年内进行第三剂接种;将接受癌症治疗的新诊断或复发的癌症患者可优先接种第三剂。 

    (2)血液肿瘤患者:无论是否接受抗癌治疗,均建议接种第三剂新冠病毒疫苗。

    (3)造血干细胞移植和细胞治疗患者:建议在造血干细胞移植和细胞治疗(如CAR-T细胞) 术后≤2年内,接种第三剂新冠病毒疫苗。所有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不管移植后多久均建议接种第三剂新冠病毒疫苗。 

    2. 建议对于恶性肿瘤患者,可尽早给予第一次加强剂(第四剂疫苗),最早在初次接种后3个月给予。

    四、应要求癌症患者的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和为免疫缺陷患者提供医疗保健人员接种疫苗,以保护这些患者免受感染。强烈推荐所有密切接触者接种疫苗(AIII)。 

    五、新冠疫苗接种因恶性肿瘤病种而异 

    1. 实体瘤:肝癌、胃癌、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等在内的实体瘤患者,建议接种新冠疫苗(AIII);

    2. 血液肿瘤:细胞毒性药物预期会导致严重/长期的免疫抑制(如蒽环类药物或阿糖胞苷)的患者、接受靶向治疗的患者、接受免疫治疗的患者(如CD20单抗)、接受异体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和过继细胞疗法的患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BIII)。 

    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因抗癌治疗阶段和治疗方案而异 

    1. 建议接种 

    通过根治性手术切除治疗、目前身体情况良好的早期肿瘤患者,或已经完成放化疗、 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至少1个月以上的康复期患者; 

    正在接受内分泌治疗且无明显不良反应的患者; 

    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若肿瘤控制良好、免疫力正常、处于复查阶段的患者,排除其他接种禁忌证,则可以接种。 

    2. 暂缓接种 

    (1)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

    拟行手术的肿瘤患者应避免在围术期(术前1~2周至术后并发症恢复出院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拟行放疗的肿瘤患者,全身照射治疗患者接种疫苗需要延迟,以便为免疫重建提供时间。

    正在接受强烈化疗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例如急性髓细胞白血 病的诱导化疗),疫苗接种应推迟到中性粒细胞恢复之后进行;

    接受造血干 细胞移植和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CAR-T)治疗的系统恶性肿瘤患者至少在结束 治疗3个月后开始接种COVID-19疫苗。 

    (2)内分泌治疗出现明显不良反应,需病情稳定后再接种; 

    (3)内分泌治疗联合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的情况,需在联合治疗结束后且自身免疫细胞、免疫屏障恢复正常后再接种; 

    (4)若肿瘤控制良好、处于复查阶段,但免疫力、身体状况很差,或者存在其他接种禁忌,则暂时不接种。

    3. 不建议接种 

    (1)对前1剂疫苗或疫苗任何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全身性过敏反应是接种疫苗的禁忌证; 

    (2)正在进行化疗的患者不建议接种,开始化疗的2周前或结束化疗1~3个月后若一般情况稳定可接种。 

    (3)正在进行放疗的患者不建议接种,放疗结束,则可进行新冠疫苗接种;正在接受免疫治疗的患者不建议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能会产生过强的免疫反应,导致或者加重免疫相关不良反应的产生。

    4. 视情况接种

    (1)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与医师讨论,权衡利弊、知情选择后接种;

    (2)晚期肿瘤患者如身体状态较差,且合并多系统疾病,是否接种新冠疫苗建议由其主治医生决定。

    七、恶性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推荐 

    (一)目前获得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的疫苗以及我国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灭活疫苗(北京生物、武汉生物、科兴中维、深圳康泰)、信使核糖核酸疫苗、 重组腺病毒载体疫苗(康希诺)和重组蛋白亚单位疫苗(安徽智飞)。

    (二)来自哈佛大学麻省总医院(MGH)的研究人员比较了Moderna、辉瑞以及强生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在肿瘤患者中的效果。研究结果显示,Moderna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在肿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最强,其次是辉瑞,最后是强生。

    八、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时间建议

    1. 建议在新冠大流行期间,恶性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应优先于其他疫苗;因为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的数据,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应间隔至少14d。

    2. 参加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的癌症患者多为癌症进展期,应优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允许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接种疫苗的时间应基于抗癌治疗的类型和试验阶段决定。

    九、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的注意事项 

    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发热、咳嗽、接种部位局部红晕、呕吐、食欲不振、腹泻等,一般不需处理,2-3d后大多可自行恢复,如果持续以上症状,需要及时就医;少数人接种后可能不产生保护力。 

    需进一步加强研究:恶性肿瘤不同种类、抗癌治疗不同方案尤其是创先性治疗方案和阶段、患者不同合并症等进行进一步研究。


    本文内容由振东健康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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